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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研资讯 >>招生简章 >>28甘肃 >> 兰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详细内容

兰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两个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兰州大学2020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联系电话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术学位

数学

0931-8912483

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931-8912753

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无线电物理、电路与系统、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931-8912764

专业学位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化学化工学院

学术学位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0931-8915285

生命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

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林学

0931-8912562

资源环境学院

学术学位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球系统科学、第四纪地质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0931-8911843

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学术学位

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草学、农业经济管理

0931-8913014

专业学位

农艺与种业、畜牧、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学术学位

地质学

0931-8912445

大气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

大气科学

0931-891427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术学位

力学、土木工程

0931-8915356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放射化学、核科学与技术

0931-8915507

专业学位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

0931-8915092

口腔医学院

学术学位

口腔医学

0931-8915261

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学术学位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931-8915106

专业学位

公共卫生

药学院

学术学位

药物化学生物学、药学

0931-8915686

专业学位

药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

学术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

0931-8356286

专业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第二临床医学院

学术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

0931-8942240

专业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护理学院

专业学位

护理

0931-8511031

文学院

学术学位

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艺术学理论

0931-8913707

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

历史文化学院

学术学位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社会学、藏学、考古学、中国史、敦煌学、世界史

0931-8913704

哲学社会学院

学术学位

哲学、社会学

0931-8913710

专业学位

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学术学位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931-8912278

专业学位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法学院

学术学位

法学

0931-8915653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经济学院

学术学位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931-8912467

专业学位

金融

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0931-8912466

专业学位

会计

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术学位

新闻传播学

0931-8913736

专业学位

新闻与传播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学术学位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931-89118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

0931-8912183

艺术学院

专业学位

音乐、艺术设计

0931-8912264

高等教育研究院

学术学位

教育学

0931-8912257

最终招生专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准。


二、接收人数

我校拟招收推免生约1600人,其中含学术学位直博生约130人。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申请直博生者,必须为“双一流”建设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雅思6.0分、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外语成绩,并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四、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2019年9月26日前)

有意申请兰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于5月27日起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yz.lzu.edu.cn/tmbm.htm)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校研〔2019〕15号)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参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校研〔2019〕26号)要求组织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

(3)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4)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各招生学院不得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与招生学院联系),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5.录取

(1)名单确定

①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资助政策

①被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学年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②“双一流”建设院校或本科所学专业所在学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在B及以上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③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0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319室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传    真: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    站:http://y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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